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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可以自主变更贷款期限
2016-09-20 11:17   审核人:

发布日期:2016-09-18 来源:本站 点击: 1218 字体显示: 【大】【中】【小】

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可以自主变更贷款期限

为更好地满足公积金贷款职工多样化的还款需求,近日,武汉公积金中心推出贷款期限变更服务,贷款职工可以根据自身还贷能力申请变更贷款期限,调整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金额。

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职工只要正常还款一年以上,信誉良好的,即可根据家庭的经济收入增加,在不提前还贷的情况下,通过缩短贷款期限的方式,提高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金额。贷款期限(从贷款发放日至变更后的到期日)缩短至5年(含5年)以内时,剩余贷款执行贷款期限变更日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5年(含5年)期以内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还可为贷款职工节省利息支出。

公积金贷款期限变更业务办理手续简易,只需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所属分中心、或公积金贷款银行所属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即可。贷款职工每年可申请办理一次贷款期限变更业务,每年除了元月份外,其他时间均可正常办理。

武汉公积金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想职工之所想、急职工之所急、解职工之所需,并将继续为缴存职工提供更全面、更多样化的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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