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财政厅国库集中收付工作时间的安排,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财务处定于2020年12月21日下午5时后暂停所有对外报销业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校内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清理、催缴各类拨款、各类收入(全日制学费、住宿费、成教学费、联办学费、培训班学费、资产处置收入、房租及其他收入等),确保按时足额到账,年度收入确认的截止时间原则上为2020年12月21日。
2、加快财政专项资金(含教育债券资金)预算执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各归口管理和执行单位须倒排工期,加快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保障年终结账日前使用进度达到100%。
3、按时归还各类借款,借款归还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
4、对外停止报销期间,用公务卡办理支付业务的,如遇还款到期,请先行垫付还款,开账后报销支付到工资卡中。
5、请于12月21日前将经费指标本交财务处201室存档,并进行核对。
6、已经预借发票或收据的业务,请于12月25日前收回各项款项。
7、为提高报销效率,请各部门预算经费经手人认真学习相关财务制度,按照报销要求整理票据要件,办理好审批手续;请各报销经办人保持手机畅通,并在财务人员电话通知后1-2日内补齐报销手续。
8、2021年开账时间另行通知。
财务处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