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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大学生城乡居民基础医疗保险费用的说明
2020-08-28 16:49   财务处 审核人:

为了避免大学生重复缴费、后期退费。特提醒2020年新生:

1、凡在当地“家庭被定为精准扶贫对象或个人定为重度残疾帮扶对象”的学生,不需在网上缴费系统中缴纳大学生居民医保个人费用(缴费环节不用勾选“学生医保”收费项目)。

2、凡在当地已购买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础保险或职工医疗保险的新生,可以选择是否自愿参加武汉市大学生医保:

 1)如选择参加大学生医保,需办理其它当地保险的停保注销手续,然后才能正常参保(缴费环节需勾选“学生医保”收费项目并缴费);

 2)如选择延续当地已购买的城乡居民基础保险或职工医疗保险的学生,不需在网上缴费系统中缴纳大学生居民医保个人费用(缴费环节不用勾选“学生医保”收费项目)。

  3、按照武汉市医疗保障局、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精神,2020-2021学年度大学生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280/年。

4、凡未在我校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学生不再享受学校校内、外门诊医疗报销待遇。

 

                                            校医院  校财务处

                            202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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