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确认的
通 知
各位教职工:
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确认工作已经始了,请有专项附加扣除的教职工在手机APP(个人所得税)上完成本人的专项附加扣除的确认,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步:更新或下载最新版本个人所得税APP,安装、注册、登陆。
第二步:确认。如2020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只需在2019年基础上确认即可。如需修改信息,修改后再确认。
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必须由本人在手机上申请,请在2019年年底前确认。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住房贷款、赡养老人、大病医疗、继续教育和住房租金六项。除大病医疗外,其余五项由本人自行申报。相关操作请参考网页上的详细说明。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3ODEwNTQzMg==&mid=2247483982&idx=1&sn=33c8805a3c49cda90da471b3b1b3ae86&chksm=eb5d5e79dc2ad76fa4b14
请相互转告。
校财务处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