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武汉轻工大学将预算管理作为提高管理能效的有效手段列入工作重点,积极推进“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预算结果有应用、绩效缺失有问责”的全过程预算管理机制,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稳步开展绩效评价,引入第三方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充分响应《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关键点和突破口,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的管理要求。
(一)明确绩效目标,强化绩效责任落实。首先,我校根据部门职责、工作活动和事业规划,制定具体、可衡量、一定时期内可实现的绩效目标,明确支出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有效性,并围绕绩效目标编制清晰、量化、便于考核的绩效指标。其次,建立涵盖各职能部门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库,推进日常绩效管理工作向纵深实施,实现绩效管理与项目管理的有机结合。再次,落实预算绩效目标执行主体,把目标细化到具体项目,分解到部门,明确到个人。最后,制定项目实施工作计划,同时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按季度进行分解,同步制定预算绩效目标完成计划,并保持三个口径的信息有效衔接,探索以绩效目标考核替代现行工作考核或并轨考核的项目管理模式。
(二)实施运行监控,构筑预算、项目管理体系。我校强化绩效过程管理,建立预算项目库及三年预算滚动管理模式,强化预算执行、项目建设协调联动体系建设,实行分级管理、支出分块归口管理措施,对绩效运行过程中目标是否偏离、工作措施是否到位、计划是否按期实施等方面进行跟踪监督,对绩效运行过程中偏离绩效目标、计划进度滞后、预算执行缓慢的及时予以督促纠正,确保项目平稳有序推进。
(三)提高评价效果,促进结果应用。在绩效评价实施过程中,我校建立了项目自评、财政重点评价、部门整体支出评价为一体的绩效评价机制,将形成的绩效评价报告及时反馈至项目实施单位,并向社会公开评价结果。同时,积极实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与下年度预算安排有机结合,引导资金流量和流向,有效配置资源,针对不同的项目对象,进行适当地应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使预算绩效管理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