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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募捐活动通知
2016-11-04 14:21   审核人:

关于组织开展“小爱心·大扶贫”募捐活动的通知
各分工会:
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小爱心·大扶贫”募捐活动的通知》精神(鄂教财办函[2014]5号),经研究决定,将在全校教职工中组织开展“小爱心·大扶贫”募捐活动,本次募捐的全部善款将统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就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原则
募捐活动坚持自愿原则,以现金捐赠的形式开展,倡导人人参与,积极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
二、活动方式及要求
1、以分工会为单位组织开展募捐活动;
2、各分工会应加强宣传,增强广大教职工的扶贫济困意识,努力营造关注扶贫,关心扶贫,支持扶贫的良好氛围;
3、各分工会于本周内组织开展捐款活动,收到的募捐款于10月27日前上交校工会。校工会将按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将本次募捐款交至湖北省慈善总会。
附表:武汉轻工大学“小爱心·大扶贫”捐款登记表
校 工 会
2014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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